對銷毀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品種、數量、來源、銷毀原因等情況要進行詳細記錄,經辦人員和監督人員簽字后存檔。嚴禁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外流,避免因誤用而引發事故。一定要科學理地配備、運用勞保用品,不但能夠事故發生后引發的經濟損失,而且能夠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提高使用單位的經濟效益產出,減少使用單位在人力資源等各方面的費用投入。勞動防護用品具體包含以下內容:1、頭部防護類,包括各種材料制作的安全帽;2、呼吸防護類,包括過濾式防毒面具、濾毒盒/罐、防塵口罩(不包括紗布口罩)、復式防塵口罩、過濾式防顆粒物口罩、長管面具等。







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養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隔絕式兩類。 呼吸防護系列產品有:活性碳一次性口罩、紗口罩、無紡布一次性口罩、活性碳一次性口罩、3M口罩、雙濾盒舒適型硅質半面具、盛安防毒單罐、生力防塵口罩、盛安單罐防塵口罩 保為康新口罩(3)眼防護具。用以保護作業人員的眼睛、面部,防止外來傷害。分為焊接用眼防護具、爐窯用眼護具、防沖擊眼護具、微波防護具、激光防護鏡以及防X射線、防化學、防塵等眼護具。(4)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A)以上或短時在115dB(A)以上環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昕力護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類。

勞動防護用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是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的特殊用品,企業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勞動防護用品有關標準進行選擇和發放。尤其是特種防護用品因其具有特殊的防護功能,國家在生產、使用、購買等環節中都有嚴格的要求。如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號令《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中要求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由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廠家生產,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檢查驗收等。
